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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关于提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的征求意见稿的拟定

文章出处: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1-12-14 10:21:31    点击数:-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的意见稿在公开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的征求截止时间为20211120日。此意见稿内容主要涉及到对食品接触性塑料材料及其制品的基本要求、原料要求、感官要求、理化指标等。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将替代标准GB 4806.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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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如下:

1. 基本要求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应符合GB 4806.1的规定。

2. 原料要求

a. 以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中树脂的使用应符合附录A及相关公告的规定,其质量规格应能确保最终接触食品的塑料制品的安全;

b.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中添加剂(包括竹粉、木粉等植物纤维填料)的使用应符合GB 9685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c. 食品接触用淀粉基塑料材料及制品中所使用的淀粉应为食用淀粉或变性淀粉。食用淀粉应符合GB 31637的规定;变性淀粉应为GB 2760及相关公告批准使用的品种,其质量规格应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3.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感官

色泽正常,无异臭、不洁物等

浸泡液

迁移试验所得浸泡液不应有着色、浑浊、沉淀、异臭等感官性的劣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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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理化指标
a. 理化指标a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总迁移量b/mg/dm2  ≤

10

GB 31604.8

高锰酸钾消耗量c/mg/kg
蒸馏水(60℃2 h      ≤

10

GB 31604.2

重金属(以 Pb 计)/mg/kg4%(体积分数)乙酸(60℃2 h

1

GB 31604.9

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d/mg/kg

不得检出
(检出限=0.01 mg/kg

GB 31604.52

脱色试验e

阴性

GB 31604.7

a. 母料应按实际配方与树脂或粒料等相关原料混合并加工成最终接触食品的塑料材料及制品后进行检测。
b. 婴幼儿专用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应根据实际使用中的面积体积比将结果单位换算为mg/kg,且限量为≤60mg/kg;对淀粉含量高于40%的淀粉基塑料材料及制品,如果按照规定选择的食品模拟物测得的总迁移量超过限量时,应按照GB 31604.8测定三氯甲烷提取物,并以测得的三氯甲烷提取量进行结果判定。
c. 不适用于淀粉含量高于40%的淀粉基塑料材料及制品。
d. 仅适用于使用了芳香族异氰酸酯和偶氮类着色剂的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本标准附录AGB 9685及相关公告中规定了迁移限量的芳香族伯胺,其限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e. 仅适用于添加了着色剂的塑料材料及制品。

b.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应符合附录A及相关公告对所使用的塑料树脂及其单体及其他起始物的特定迁移限量(SML)、特定迁移总量限量[SMLT]、最大残留量(QM)等理化指标的规定。

c.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应符合GB 9685及相关公告对所使用添加剂的SMLSMLT)、QM等理化指标的规定。

5. 其他技术要求

使用了涂料、油墨和(或)粘合剂等材料的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还应符合涂料、油墨和(或)粘合剂等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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